2021年12月15日

永登县法院——

执行法官深夜执行促和解

【本报讯】12月12日晚上8时左右,正当人们享受周日休假时,永登县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来某某的电话,称其找到了被执行人薛某某的行踪,请求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尽快来执行。执行法官放弃周末的休假时间,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同组执行团队,火速赶往被执行人薛某某所在地。当晚10时,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薛某某带回法院。

原来,来某某与薛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永登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薛某某支付来某某劳务工资12.53万元。因薛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来某某向永登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薛某某一直无法联系,也无任何财产信息,该案依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将薛某某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对他进行了说服教育,但薛某某态度强硬,拒不还款。执行法官见状,准备对其依法实施拘留,并将以拒执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薛某某在执行威慑下,态度终于有所松缓,称其最近有笔货款,钱到位后马上支付。并写下承诺书承诺年底将劳务费还清。经过执行法官几个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在12月13日凌晨2时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都是穷尽措施,每过一段时间,他们就会再查一遍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等,一旦发现财产线索,立即奔赴执行,尽最大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但是,仍然有许多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不具备执行条件,造成无法执行到位,这需要广大申请执行人充分理解和信任法院执行工作,请相信——执行法官一直“在路上”。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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