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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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年底市级无烟党政机关比例不低于60%

图由兰州市控烟办提供

到2020年底,率先在获得文明单位、卫生单位的党政机关中建成一批各级示范型无烟党政机关,带动引领全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到2021年底,市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比例不低于60%;区(县)级及以下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比例不低于50%;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基本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并持续保持。这是《兰州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工作目标。

建设内容

《方案》中所指党政机关,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创建工作做到“四有五到位”,即有组织、有制度、有记录、有考核,控烟标识到位,区域设置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日常管理到位、控烟执法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兰州市无烟党政机关标准和评分细则》和《兰州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指南》要求,积极认真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将控烟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以及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工作计划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各创建单位要签署《兰州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承诺书》并在机关显要位置予以公示。

实施步骤

1.组织基线调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县)爱卫办掌握辖区内党政机关数量和基本情况(包括市级党政机关),如各单位基本情况、无烟环境现状及职工吸烟情况等。市直各部门要掌握本单位及所管理的下属单位室内吸烟情况及工作人员对无烟单位建设的态度等情况,填写《兰州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兰州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单位基线调查汇总表》,各区县基线调查工作于11月10日前完成。

2.开展技术培训。各级疾控中心和健康教育所要分层分级组织无烟党政机关建设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解决各单位在实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要深入创建单位开展控烟健康宣传工作,指导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要率先分层分级组织开展无烟党政机关示范模板建设的培训和指导,示范引领创建工作(要求各区县不少于5个示范模板单位,在11月底完成);要分层分级组织创建督导检查落实工作。

3.各级爱卫办要牵头联合文明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及文明单位和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暗访,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按照要求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

4.开展经验交流。结合明查暗访结果,召开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组织现场观摩活动,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

5.做好自评申报。各创建单位根据自身无烟单位创建情况,对照《标准》要求,开展自我评估,如果自评达到标准,可填写《兰州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申报表》,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区县控烟办(区县卫健局、爱卫办)申请验收评估。

6.组织考核评估。由区县控烟办(区县卫健局、爱卫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申报单位组织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可以采取常态化的明察暗访方式,也可以引进第三方进行调查评估),对符合标准的单位在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创建结果进行命名通报,并采取多种方式对命名单位颁发“无烟党政机关”标牌,标牌应放置在机关正门主体建筑的显著位置。

7.按照《兰州市无烟党政机关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评估和量化打分,得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且八项中没有零分项的为达标,80分以下为不达标。

8.通报考核结果。通过召开无烟党政机关建设阶段总结大会等多种形式,通报考核结果。

9.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行动态化管理,每三年为一周期,期满进行复审,复审采取常态化的明察暗访方式,也可以引进第三方进行调查评估。对复审不合格的单位要求限期一个月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取消“无烟党政机关”标牌。

职责分工

(一)各级卫生健康委(局)、爱卫办和文明办负责本区县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方案制定与监督考核。创建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区县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市、区(县)及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市级采取抽查方式督促落实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级党政机关为创建主体,要按照市直机关工委《无烟党政机关倡议书》要求,组织动员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于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实践,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按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对照《兰州市无烟党政机关标准》、《兰州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指南》等内容,积极组织实施好本部门及本系统创建工作,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创建目标任务做好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列出工作计划并跟进落实到位,特别要重视示范模板单位建设的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各级健康教育所要按照创建目标任务做好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的控烟健康宣传教育,列出工作计划并跟进落实,要积极深入各创建单位开展宣传指导,每年深入创建单位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指导工作不少于100家。

(四)各级卫生监督、市场监管等控烟执法单位要跟进落实控烟执法工作,共推共促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

(五)市、区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把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纳入机关事务管理的内容,做好创建活动的车辆保障等工作,共推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共促健康兰州建设。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既是健康兰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控烟工作的重要内容,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对于树立和维护机关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无烟党政机关重要性的认识,把无烟党政机关建设作为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及提升机关综合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作为践行健康兰州理念的具体行动,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确保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党政机关”的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各区(县)、各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各区(县)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地本单位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的日常沟通与联络,并于11月10日前,将本区县负责控烟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市爱卫办。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各部门可通过召开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动员大会、组织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培训等形式,提出建设要求,明确建设任务。要广泛开展控烟公益宣传和控烟知识宣传,通过座谈、讲座、巡展、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政策要求、烟草危害科普知识、戒烟服务信息等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高度关注和充分认识吸烟的社会危害性。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参与控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开展戒烟、控烟工作,形成人人支持、人人享有、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要收集整理创建活动的视频和照片资料,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四)强化监督评估。各级卫健部门(爱卫办)要牵头组织文明办及疾控、健康教育和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管理,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本区域内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推动整改。评估验收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每半年开展1次,并适时开展随机抽查暗访,评估和督导检查结果要及时通报。抽查暗访可联合新闻媒体进行,推动党政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