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3月17日从兰州市控烟办获悉,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市控烟办受理12320、微官网群众投诉举报违反《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公共场所案件共80件,被投诉公共场所排在前五位的是:餐饮场所(43件)、网吧(13件)、物业服务机构(9 件)、办公场所(5件)、商场(5件)。
有些场所被多次投诉举报
市控烟办公布了多次被投诉场所。姊妹酒楼:城关区和政店被投诉2次、广武门店被投诉1次。地址:城关区天平街和政路夜市55号2楼、城关区秦安路53号。格兰绿都小区:被投诉3次。地址:七里河区上西园街道格兰绿都小区11号楼二单元负一层物业办公室。鹏厨家宴:地址:七里河区柳家营十字中天健广场12幢5楼。重庆大队长火锅(西站店):地址:七里河区西津西路49号银信大厦4楼。百安电竞网咖:被投诉2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世纪广场百安购物中心3楼。兰州中心:地址: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拱星墩地铁站:地址:城关区拱星墩地铁站。
市控烟办提示:如果大家发现室内公共场所有违法吸烟、设置烟具以及场所经营管理者不对违法吸烟者进行劝阻等现象,可拨打12320或在“兰州市控烟办”微官网投诉举报。
所有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烟
市控烟办介绍了《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和《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兰州市有哪些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各类餐厅、酒吧、咖啡厅、茶楼等餐饮类场所;各类宾馆、酒店、旅馆、度假村等住宿类场所;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等办公场所;各类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老年活动场所等文化娱乐类场所;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及售票厅、候车室等交通服务类场所;各类学校;医疗机构;影剧院、博物馆;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的电梯间、楼道、卫生间等。概括起来就是所有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禁烟标识须规范设置和张贴
据介绍,禁烟标识须规范设置和张贴。禁烟标识核心信息:“禁止吸烟”的文字及图标、违者罚款及罚款金额的信息以及“12320”举报投诉电话;在公共场所的出入口处及其他明显位置设置统一发布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方式;设置或摆放醒目的桌面禁烟标识,特别是餐饮及娱乐场所的包厢内、宾馆等住宿类的客房内均应当有桌面禁烟标识。公共交通工具内必须在醒目的位置张贴禁止吸烟警示标识;对于设置有室外吸烟区的机构,在机构入口处应指明吸烟区所在位置。吸烟区必须张贴吸烟区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语。禁烟标识核心信息是:“禁止吸烟”的文字及图标、违者罚款及罚款金额的信息以及“12320”举报投诉电话;在公共场所的出入口处及其他明显位置设置统一发布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方式;设置或摆放醒目的桌面禁烟标识,特别是餐饮及娱乐场所的包厢内、宾馆等住宿类的客房内均应当有桌面禁烟标识。公共交通工具内必须在醒目的位置张贴禁止吸烟警示标识;对于设置有室外吸烟区的机构,在机构入口处应指明吸烟区所在位置。吸烟区必须张贴吸烟区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语。
违法行为按规定处罚
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有哪些呢?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相关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十元罚款;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不听劝阻且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阻碍有关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履行控制吸烟责任的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由相关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烟草制品销售者未在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的,由相关监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烟草制品销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由相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