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义务是什么?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场地、布局、设备、人员通信、生产经营状况比较熟悉,由其在现场参加、组织救援,可以比较顺利地进行事故抢救,所以在事故发生后其应当坚守岗位,并立即组织事故抢救。另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因此,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而应坚守岗位,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具备什么条件?其负有哪些义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是指向社会开放的,接受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等的委托,对有关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产品、安全设备等进行技术性评价、技术性检验、安全认证等,并出具相关报告的机构。为保证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安全生产法》规定,承担这类任务的机构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资质条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服务公开和报告公开制度,对自己作出的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不得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