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

全省医疗检查结果实现互认共享

百姓看病不用重复检查 更省时省钱

【本报讯】12月30日,从甘肃省卫生健康委传来好消息:按照“小切口、大提升”的工作思路,我省推动实现7项临床检验结果、5项超声影像检查结果、7项放射影像检查结果全省互认共享。截至目前,全省234家医疗机构实现临床检验结果互认,252家实现超声检查结果互认,176家实现放射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成为全国独有、最早在省级层面和全省区域内做到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共享的省份。

“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以前的片子和化验单到另一家医院不认,需要重新排队、重新检查、重新缴费,攒了一堆单据最后仍是同一个检查检验结果”——这或许是不少患者曾遭遇过的“烦心”经历。

直面群众看病就医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省卫健委明确提出2021年底前,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条件的中医、妇幼保健机构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省卫健委科学合理确定检查检验互认项目和互认条件,将7项检验结果(血常规、尿常规、乙肝检测、丙肝检测、常规生化、常规细菌培养及药敏鉴定)、5项超声检查结果(腹部彩超肝、胆、胰、脾、肾)、7项影像检查结果(头部CT和MRI、胸部CT、腹部CT和MRI、脊柱CT和MRI)等列入互认项目,后续还将结合工作实际和服务能力逐渐扩大检查检验互认项目范围。

同时,全面提升各级医疗机构检验、影像、超声等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彻底改变重复检查、过度检查现状,促进同质化医疗服务,实现90%的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诊治,降低患者就医费用,改善就医体验。

为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同质化服务目标,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省临床检验、超声影像、放射影像质控中心研究制定《甘肃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标准》《甘肃省超声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标准》《甘肃省放射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标准》,统一操作规范,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供标准依据。

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互认标准,在出具检查检验报告时对互认项目加以醒目标注,方便临床医生快速识别。患者在医院复诊时,如确需重新检查,须由中级职称以上医师综合评估并签字才可再次开具检查检验项目,严格杜绝无指征的重复检查检验。

依托甘肃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检查检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面打通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等业务系统,实现跨地区、跨机构、跨业务数据大联通。通过云计算、云存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实现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学影像检查检验图像和报告等数据统一存储、统一管理、省域共享。在患者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的前提下方便医生、患者共享调阅及远程协作,为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提供信息支撑。

截至目前,全省检查检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接入二级以上医院234家,累计存储影像检查检验数据560.96T,各类检查检验报告2430万份。全省各级医疗机构通过共享交换平台调阅各类检查检验报告47.1万人次,患者通过“健康甘肃APP”调阅检查检验报告56.3万人次,在避免重复检查的同时,减少了排队和等候纸质报告时间,进一步改善了就医体验,降低了就医成本。目前省级和14个市州、兰州新区已实现检验、影像、超声等医疗质控中心全覆盖。 据统计,2021年全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后累计为患者节约的检查费用超过2亿元 。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