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

甘肃省普通公路管养事权移交工作全面启动

【本报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甘肃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省交通运输厅全局谋划、主动担当,统筹考虑市州财政实际、养护队伍现状和相关企业困难,全力理顺普通公路管理养护事权,加快推进全省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当好“先行官”“排头兵”“施工员”。

经过前期一系列精准核查、精细对接和精心准备,11月17日,省交通运输厅举行全省普通国道管养事权移交线上签约启动仪式,标志着我省理顺普通公路管理养护事权正式进入移交接养阶段。本次签约移交共涉及6条普通国道453.5公里、16条农村公路107.3公里。到2022年4月底前,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管养的2285公里普通国道将全部移交辖区省属公路部门管养;省属公路部门管养的2206公里农村公路交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养。

据介绍,《甘肃省普通公路管理养护事权移交接养工作实施方案》将于近期印发。全省交通部门将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大移交接养工作推进力度,全面理顺省、市(州)、县(区)三级公路路网管理养护事权,最终构建“国道省养、省道省级与市州共同管养、农村公路县区管养、城管路段市政管养”的公路管理养护新格局。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怡璇 通讯员 吴小虎 邓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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