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5日

皋兰县检察院——

督促整治农资包装 废弃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察机关针对辖区内农资市场不规范经营、农资经销商未设立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未按规定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落实不到位,大量农资包装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破坏农村人居环境等问题,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全面履职。

基本案情:

当前,农资包装废弃物已经成为了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严重威胁农村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极大影响了乡村振兴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进程。2021年6月,为确保农资市场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皋兰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开展了“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2021年6月,皋兰县人检察院走访各乡镇农资经销商,核实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运用无人机航拍、现场勘查、询问等方式,收集固定废弃农资包装物随意丢弃田间地头等相关证据。县农业农村局、县环保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未落到实处,大量内含毒性的农资包装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或与其他垃圾混同处理,农村土壤、水源持续存在受污染的风险,破坏农村人居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经探讨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与县农业、环保等行政单位及各镇政府对接沟通,于6月29日召开了“农资包装废弃物公益诉讼听证会”,听证会上,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发表了意见,皋兰县院依法向县农业农村局、县环保部门和有关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农业农村局依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农资包装废弃物的监督管理,规范农药经营者行为,要求其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资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去向信息。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社会组织开展农资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推进设施建设;各镇人民政府督促村委干部发动和鼓励农户主动回收农资包装废弃物;各部门协同共治,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推动完善废弃农资包装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引导各责任主体主动参与废弃农资包装物污染防治工作。

检察建议发出后,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皋兰县院持续跟进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梳理了农资市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即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联合镇政府对无证经营农药及销售过期农药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联合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对回收网点台账建设和回收装置配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县24家回收网点均已建立台账、配置回收装置,在回收装置上统一张贴了回收标志。并要求各镇积极发起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倡议,与24家农药经营者签订了《皋兰县农业农村局农资规范经营告知书》,悬挂横幅6条,张贴发放倡议书800余份;针对未建立农药购销台账的情况进行了回访,对4家门店台账记录拖延和未建立台账的经营户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均已进行了整改。

乡村振兴、治理为先。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个案,督促政府职能部门科学处置和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严格防范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形成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局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的召开,是皋兰县检察院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的有益实践,也是皋兰县检察院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实习生  成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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