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29日

8月3日零时起11处路段新增非现场执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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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进一步提升科技管控能力,规范道路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1年8月3日零时起,开始启用11处新增非现场执法系统(电子警察),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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