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13日

我市2021年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认定工作启动

自查评分达到98分以上可申报

【本报讯】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5月12日至6月18日,我市开展2021年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认定工作。

据了解,本次认定范围及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除中央在兰企业、省属国有企业之外的各类企业、工业园区(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及其他产业聚集区)、乡镇(街道)。单位必须符合省劳动关系三方制定的《甘肃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甘肃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标准》《甘肃省劳动关系和谐乡镇(街道)标准》。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营者不得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单位还应分别具备:申报企业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的工业园区,必须是经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并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管委会)的各类园区;申报的乡镇(街道),必须是乡镇企业比较集中,二、三产业较为发达、非公经济组织较为活跃的基层行政区域。

兰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认定实行属地管理、自主申报原则。自愿申报的单位对照《评价细则》进行自查打分,自查评分能达到98分以上的,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区县人社局)提交自查评分表和职工满意度测评表,区县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区县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和综合考评,将核查通过的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市人社局),由市劳动关系三方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实地核查后,确定推荐上报单位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省劳动关系三方认定公布。申报材料包括:评分表、申报表、职工满意度测评表、事迹材料各一式五份。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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