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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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示推荐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本报讯】从5月7日至5月12日,我省公示推荐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经全省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请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拟正式推荐临夏回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等7个单位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赵永宏等13名同志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

公示日期为2021年5月7日至5月12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