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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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14号)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等三部法规的决定》,经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通过,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