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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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我省共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34.5亿元

累计开展临时救助592.2万人次

【本报讯】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3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相关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我省共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34.5亿元,累计开展临时救助592.2万人次,资助困难学生1292万人次;帮助23.7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为28.32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15.57亿元。

全省纳入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的困难群众分别达到176.9万人和9.4万人

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建立。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完善教育、就业、医疗等专项救助,制定单人户施保、低保渐退、学生资助、就业援助、参保资助等一系列惠民措施,构建起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截至2020年底,全省纳入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的困难群众分别达到176.9万人和9.4万人,并根据实际困难和需求,由相关部门给予教育、医疗、就业等专项救助,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五年共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34.5亿元

五年来,共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34.5亿元;逐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6924元、4428元,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38%、55.1%;将城市“三无”人员从城市低保对象中剥离出来纳入城市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单一的基本生活标准拓展为“基本生活+照料护理”,供养补助标准分别达到不低于10452元和7200元,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超过129%和83.4%。“十三五”时期累计开展临时救助592.2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65.49亿元,有效纾解了我省群众急难性和临时性困难;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73亿元,惠及2974.5万人次,较好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我省先后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兜底保障冲刺清零、挂牌督战、专项攻坚等一系列行动,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十三五”以来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每年保持超过扶贫标准,将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开发监测预警系统,对415.85万低保对象、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人口、低收入人员等群体实行定期监测预警。截至目前,共发出红色和橙色预警信息7.15万条;经入户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3.14万人纳入救助范围,切实筑牢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火墙”。

30.4万名困难残疾人和40万名重度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

积极推行“资金+物资+服务”的救助模式,通过签订监护照料协议、落实定期探视走访制度、采购发放生活物资、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提升服务质量,9.1万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拥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将30.4万名困难残疾人和40万名重度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大幅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360元、1000元,有效保障了孤弃儿童基本权益。

累计资助困难学生1292万人次

全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下大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十三五”期间,累计资助困难学生1292万人次,接受送教上门残疾学生近6000人。多措并举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落实社保补贴等政策。“十三五”以来累计帮助23.7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为28.32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15.57亿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