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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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民政局

关于对七里河区部分地理实体命名的公告

根据《兰州市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七里河区以下地理实体进行命名,现予以公告:将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辖区内的东临黄河七里河段马滩南河道,西至小金沟,南临南滨河中路,北至黄河七里河段马滩河堤,由“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开发建设的地理实体命名为“兰州黄河楼”(lán zhōu huáng hé lóu)。

编号:(2021)05号

兰州市七里河区民政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