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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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省政府质量奖拟获奖名单公示

【本报讯】从2月1日至2月5日,第七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及质量奖提名奖拟获奖名单向社会公示。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企业和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会议审定等程序,确定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七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甘肃虹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虚拟养老院、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陇西一方制药有限公司为第七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单位。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5日。公示期间,公示对象如有不符合评奖条件或有影响评奖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证据确凿。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影响获奖资格的,依据有关程序取消获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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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