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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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

【本报讯】 11月1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日前成立4个检查组,对全市21家药品零售企业集中开展“飞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强化秋冬季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据悉,本次检查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标准和要求,以药品购销渠道、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电子处方系统的运用和处方药销售管理、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和冷链药品管理、计算机系统追溯管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为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质量管理与职责、人员管理、文件、设施设备、采购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管理、售后管理等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了严格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绝大多数药店都能做到规范经营。对个别药店存在的质量管理文件未及时修订、温湿度计未及时校验及温湿度记录不全、未按照药品外包装标识要求储存和陈列药品、计算机系统电子数据未按要求备份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跟踪整改。

下一步,该局将突出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药品零售企业自觉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对药店的动态巡查和定期复查,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全力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