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

教与罚相结合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兰州交警开展周末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大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创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11月6日至8日晚,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组织警力开展周末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城关交警大队在行动中,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严密执法程序,合理设置点位,安全防范措施,充分利用便携式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对过往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逐一检查,对辖区重点部位加大秩序管理力度,并针对各路段不同情况、特点,采取分流正常管理和重点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向广大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告知驾驶员“酒驾”的危害性,提醒广大车主“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引导驾驶人自觉远离酒后驾驶,积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

此次行动累计出动警力50余人,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6起,有力震慑了驾驶员的侥幸心理,为市民群众安全出行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1月8日10时46分,东岗交警大队在开展周末酒驾专项行动中,在桃树坪检查时发现甘AL1D70轻型自卸货车在交警作出靠边停车手势后犹豫不前,也试图变换车道驶离。交警立即上前,再次口头告知驾驶人将车辆靠边停放接受检查,驾驶人才在交警的引导下将车辆靠边停放。驾驶人从车内下来后,交警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面部泛红,身上也有酒味。交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是否酒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身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随后,交警对驾驶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却发现驾驶人在2019年1月20日,因酒驾交通违法被白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巡逻交警查获,今天是第二次酒后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对驾驶人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可以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11月6日晚,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固大队在周末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实施流动巡查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将警力分散在辖区的各个主要路段,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切实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预防道路事故的发生,确保“百日会战”和预防事故“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当晚,共查处饮酒驾驶3名,醉酒驾驶1名。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