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日

省检察院督导组抽查我市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工作

工作开展扎实有力 守正和创新相统一

【本报讯】10月14日至16日,省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导组一行对我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为期3天的抽查督导。督导组充分肯定了我市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的工作。

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个别了解情况等方式,抽查了榆中县、皋兰县的四所学校、两所幼儿园的日常安全管理、教职工招录、教职工教育管理、学生安全教育、学校应急处置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并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抽查结束后,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座谈会,各区县检察院就各自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及今后工作计划等进行了汇报。督导组表示兰州市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扎实有力,亮点纷呈。在执法理念与格局相统一,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守正和创新相统一。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全市未检干警就开展好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和今后一段时间的未检全局工作要在思想认识无偏差,对接助力无缝隙,宣传宣讲无死角,机制建设无空白,督导检查无盲点。将“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扎实有力的开展下去,“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在共同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共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共同促进校园安全建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